减缓非洲猪瘟在猪群中传播的37个有效措施!
发布时间:2019/3/18 15:03:33 发布者:傲农集团

非洲猪瘟在过去的几十年从高加索地区传播至东欧,严重影响了家猪和野猪的健康。为了减缓非洲猪瘟的传播速度,欧盟针对易感猪群建立了减缓传播的方法。目前对于非洲猪瘟没有有效的疫苗和治疗方法,所以防止非洲猪瘟的进入和传播只能依靠于严格的防控手段。预防和控制本病要依靠早期发现、现场采样、及时的实验室诊断和实施严格的卫生措施。


非洲猪瘟在欧盟暴发期间政府推出了以下措施:


①加强对野猪和家猪的监测;

②严格控制猪群的流动;

③野猪尸体要进行安全处理;

④禁止饲喂泔水;

⑤提高农场生物安全意识;

⑥进行教育宣传,增强公民意识;

⑦监督私下打猎行为。


欧盟建立控制非洲猪瘟的最基本方法是在非洲猪瘟暴发期间对病死猪及可疑地区猪群的严格管控,目的是为了减少非洲猪瘟在家猪间的传播,防止疾病的地方性流行。所使用的净化方法都是最传统的控制方法,包括监控、流行病学调查、猪只的追踪和扑杀感染猪群。这些方法与严格的隔离措施和生物安全方式结合起来控制猪群的流动。

 

此外,2014年欧盟决定实施特定的区域划分方式。保持动物健康的管理方法限制动物流动,阻止非洲猪瘟传播到欧盟其他国家,控制猪群和特定猪产品调度及感染高风险地区猪肉的上市。受影响的成员国及地区根据流行程度及风险等级来划分,处于第4等级的地区非洲猪瘟传播的风险最高,依此类推,在不同等级地区使用不同的控制方法来控制特定的猪产品,转运不同的猪产品拥有不同程度的风险等级。

 

欧盟防止非洲猪瘟在家猪群中引入和进一步传播的方法,分为以下4组预防措施:针对所有类型农场建议的通用预防措施,以及用于特定养殖类型(商业化猪场,非商业化猪场及户外猪场)的三组措施;同时评估不同养殖体系中各控制方法的有效性。


1通用预防措施

 

欧盟为了阻止非洲猪瘟的传播,禁止感染区域的猪只或猪产品的转运,同时重点监控该区域内感染的野猪活动和狩猎行为。欧盟委员会针对商业化、非商业化和户外猪场建立了最低限度的生物安全要求:在新猪引入前要验证猪只健康等级和非洲猪瘟阴性证明;种猪场的精液、胎盘、卵细胞都应从确定的非洲猪瘟阴性猪场获得;限制猪场的外来参观访问,限制外来动物、工人和兽医进入猪场并接触猪只;若访问者必须进入猪场,应该进行登记并严格的遵守生物安全措施,如穿防护服和水靴等;猪场员工应遵从相同的生物安全程序,熟知并接受有关非洲猪瘟的培训,禁止与其他猪场猪只接触;猪场员工访问其他猪场后不可直接回到自己猪场,需要至少隔离48小时。

 

根据2009年欧盟法规妥善处理屠宰猪的胴体及剩余物的规定:不鼓励不同猪场间共用仪器设备;猪场每个饲养单元入口都要准备消毒足盆,靴子消毒前要清理靴子表面杂物;每天至少查群一次,在出现类似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或呈现对应的死亡率情况下要多加关注;对每个舍内设施、车辆及仪器的每个角落定期清洗和消毒;对非洲猪瘟病毒有效的消毒剂包括次氯酸钠、醛类、酚类等,要彻底清除有机物质(粪便、饲料、垫料物质),最大限度提高消毒效果。

 

研究表明,非洲猪瘟病毒可以通过厩螫蝇传播,因此,要通过卫生、生物及化学方法控制苍蝇作为传播载体。商业化和非商业化猪场可通过消灭苍蝇繁殖点结合使用杀虫网来减少苍蝇的潜在威胁。


2针对商业化猪场的防御性措施

 

商业化猪场规模大、数量多,所以在非洲猪瘟发生时造成的经济损失更为严重。预防非洲猪瘟引入商业化猪场的主要方式是建立清晰的清洁/污染区域,包括更衣室和淋浴室,并合理安排新猪群引进。这项措施十分必要,因为被污染的运输车辆与疾病传播的高风险密切相关。首先,交接要在不进入猪场的情况下进行,若条件不允许,车辆进入猪场前必须进行消毒。其次,停车区域的设计要避免工作人员和猪场车辆的交叉污染,在车辆必须进入猪场时,装载及卸载区域应该离动物舍至少20米远,猪只运输车辆和其他车辆每次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并消毒,返回的车辆必须在卸载区进行清洗和消毒,车辆在运输下批动物前要隔离48小时。

 

3非商业化猪场的预防性措施

 

猪场禁止饲喂泔水,因为非洲猪瘟可以通过摄入污染的生猪肉或猪产品传播;保证猪群饲养在猪舍内,不与其他野猪、非商业化猪场的猪只或猪产品接触;围绕猪场和入口投放有效的消毒剂,如氢氧化钙;鼓励政府和研究机构开展教育宣传工作提高非商业化猪场的生物安全意识。

 

4户外农场的预防措施

 

目前,在东欧和中欧非洲猪瘟的传播还没有确定与软蜱有关。但软蜱存在于猪舍中要及时扑灭,可以喷洒亚甲基溴化物或对猪群使用伊维菌素。表1汇编了本次描述的商业化、非商业化和户外农场的一般预防措施和具体预防措施。


控制非洲猪瘟在家猪场间的传播方法及对于商业化、非商业化及户外养殖的特定预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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